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

我所認識的裴豔玲 by 王仲德 3

三、父親和三個母親 關於裴豔玲的身世,父母和幼年學戲的情況。1985年她談過一次,劇團人作過補充,後來又看過一些材料。據此,寫出三、四、五三節。因都是聽來的情況,寫的就簡略一些。 河北省東部有一個不大的縣叫肅寧縣。它東臨滄州的河間,西接保定的蠡縣。北靠高陽,南鄰衡水的饒陽和滄州的獻縣。和諸位高鄰相比,肅寧似乎“名氣不大”。(清代河間的豪傑、俠客;1932年的“高蠡暴動”和後來獻縣的黨組織,都很有名氣。饒陽則和漢代的劉秀走國連在了一起。唯肅寧似乎默默無聞)但因歸屬滄州,也就有了“兩個傳統”:一、此地春秋時稱渤海郡,離大海不遠。肅寧以東數縣,鹽鹼地居多。一年之中,遍野常泛起白花花的鹽霜,不利於農作物的生長。地理書記載:肅寧土質為鹽漬化潮土和各種質地潮土,土壤肥力均不高。因而,地瘠民貧窮,是這裏一大特色;二、與此相關,古代這裏是欽犯流配之地。北宋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,因被官家陷害“脊杖二十,刺配遠惡軍州”——就從京都披枷帶鎖,來到了滄州。並在這裏,再次被陷害,逼上了梁山。窮要謀生,受壓迫要反抗。這裏就形成了第二個傳統——男人們耍把戲、賣藝的多,行俠練武的多。如舉世聞名的“雜技之鄉”,和愛國武術家霍元甲的故鄉,就在肅寧方圓百里之地。如此傳承下來,民國以後,滄州一帶練跟頭、演武戲的人就多起來。裴豔玲的父親就是冀東一帶頗有名氣的京劇武生演員。

1947年8月12日,一個女嬰在肅甯縣付家佐村降生了。因祖父、父親都是江湖中人,講究信義當先,就為孩子起名叫裴信,她,就是後來揚名海內外的中國“國寶”,歐洲戲劇家稱之為“世界第一流的女演員”的裴豔玲!

祖父做小買賣為生。父親裴聚亭(字元)不願務農或經商,就走上了練功唱戲的謀生之路。解放前曾在天津“大舞臺”搭班,後在鄉間戲班和縣級劇團獻藝。八十年代末,河北省文化廳廳長鄭熙亭回憶:年輕時看過裴元的戲。

裴元的第一次婚姻並不幸福。夫妻雙方都是舊式婚姻的犧牲品。生下女兒後,倆人感情仍不見好轉。就在小裴信兩歲的時候,他們分手了,女兒由生母撫養。1951年,裴信四歲時,生母和繼父得子。裴元聽說後便要把女兒帶走,前妻自然不讓,雙方便到鄉政府動了“官司”。爭議結果,鄉領導把女兒“斷”給了父親。

三十五年後,裴豔玲回憶往事,說:“我小時候記事早,四歲時記的第一件事,就是父母在鄉政府打官司。當鄉領導說出:‘女兒歸裴元啦!’話音剛落,父親用大衣抱起我就跑,生怕當官的改口!跑回家裏,馬上給我買新衣服,糖果,玩具槍……我對父親的印象非常深刻。後來又教我演戲……我這一生要報答、要孝順的第一個人,就是我的父親!”


幾十年來,裴豔玲對父親的深厚親情,劇團人無一不曉。 當年那位鄉領導可能想不到:他的這一“判斷”是何等英明。否則,裴信會走上另一條生存之道。梨園界將因此而失去一位真正的藝術家。

生母也沒有忘記女兒。據說三十多年後,當裴豔玲在北京演紅《鍾馗》時,有一位六十歲左右的婦女,多次悄悄地到劇場看裴豔玲演戲。每當觀眾響起熱烈掌聲,每當鍾馗含著熱淚向人間的親人告別時,這位婦女總是淚如雨下……知情者說:她就是裴的生母。

作者相信人間的心靈感應。以後每觀此劇至此,裴豔玲的表演——那種失去親人的巨大傷痛和無奈,撞擊著劇場內無數人的心靈。你分不清那是表演,或是人性至愛親情的真實流露…… 裴元的第二位妻子,叫袁喜珍,是位河北梆子花旦演員。這位女演員很不一般,對丈夫抱回來的前妻之女,視如己出。性情溫和,仁慈善良,她以博大的胸懷,無私的母愛,對小裴信的生活起居,照顧得無微不至。小女兒也很懂事,很討父親和繼母的歡心。只要女兒有所求,可說是要星星不給月亮。但有一件事,女兒和他們發生了嚴重的衝突:

春節一過,裴元和袁喜珍要出去搭班唱戲了。為了女兒的前程(準備上學)和生活的安定,他們打算把女兒留在家裏。可一向聽話、懂事的女兒。這回怎麼也不幹了,撒潑、大鬧,擰爸爸的臉……條件只有一個:跟爸爸、媽媽一起走。剛接回來的孩子。父母拗不過她,只好帶著她走鄉串鎮,過起顛沛流離的演戲生涯。但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,流動演戲之苦,成為她最大的幸福和享受。

父女三人一起外出,有艱辛也有快樂。可惜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。1956年春天,袁喜珍病重,次年便告別了她依戀不舍的人世,自己終生未生育。

為了醫治妻子的病,裴元已是傾家蕩產,住在一間租來的小南屋裏,幾近衣不蔽體,食不果腹。失去妻子的男子漢可以不再娶妻,但為了女兒的成長,必須有個家。這也是袁喜珍咽氣前的遺願,她疼愛這個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兒。:

裴元的第三次婚姻頗具傳奇色彩。儘管他結過兩次婚,離過一次婚,但村裏的大姑娘還是有願意嫁給他的,而且不止一個。這個除了女兒,已無生活樂趣的漢子作了一個別人意想不到的決定:自己娶哪一個,讓女兒去選擇。那時,女兒剛滿9歲,為了演戲已改名裴豔玲。每臨大事有靜氣,小豔玲從不怯場,聽完父親的活,她開始為父親相親。一個人走到第一家姑娘大門前。不一會兒姑娘出來了,年輕、漂亮、皮膚白淨,打扮入時……豔玲想:她能跟我們過那窮苦的日子嗎?於是又來到了第二家。可這家的姑娘遲遲不出來,豔玲就在稍遠處玩起了石頭。等了好半天,姑娘終於出來了。只見她雙手抱一個大盆,裏面放滿了洗換的衣服,人顯得特別健壯有力……豔玲琢磨著:就是她了!

小豔玲飛跑回家,把自己的決定告訴了父親。於是,本村的村婦聯主任李敬花,一個樸實、善良的農村姑娘,便成了裴豔玲的第三個母親。此後四十多年,李敬花在付家佐村,為裴元父女操持家務,料理起居。那幾間簡陋的農舍,成了裴豔玲日後避
風的港灣,尋求靈魂清靜的庇護所。一種勝似親生的母女深情,一直慰藉著獨行曠野的裴豔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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